加强需求侧安全管理 实现互利共赢

随着电力企业市场化经营管理理念的确立和电力市场的形成,电力企业与电力客户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休戚相关的整体,因此必须不断改进完善电力企业对客户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把客户的发展必须视为自己发展。

一、客户安全性评价

1.开展评价工作的目的

乌兰察布电业局决策层坚信通过自身的努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应当可以控制。据粗略统计,自2000年以来,客户共发生各种电气设备损坏事故和引起电网变电站跳闸事故近200起。这些事故,不但给客户带来人身财产威胁和生产、生活的不便,还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降低了供电部门的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而殃及其它客户,给供、用电双方造成较大损失。

面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的严峻形势,只有采取科学化、群众化、经常化、标准化的电力客户安全性评价方法,才能防患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进一步落实“蒙电服务进万家”的要求,针对当前一些大的电力客户电气设备事故频发、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甚至影响到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情况,乌兰察布电业局以乌电营销(2006)3号文下发“关于下发对所辖用电大户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由营销牵头,生产积极支持配合抽调了一批多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采用了与客户交流查询、资料查证、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标准、规程、反措和上级文件为依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全市范围内正常生产活动的10kV及以上和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电力客户进行了安全用电的安全性评价。其目的是以查评的方式,从电力安全生产的专业角度,协助各用电大户查找出一些影响自身安全用电方面的隐患和缺陷,指导用户管好、用好自己的电气设备,争取在自身的生产活动中少出事故、不出事故,尤其是不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最终达到供、用电双方双赢的目的。

2.评价工作的对象和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由2006年3月8日起至6月15日止,共计99天的时间。评价工作的对象为正在生产的10kV及以上和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大客户共计65户。评价工作的内容共分线路、变电一次设备、变电二次设备、低压用电设备、劳动安全防护等五大部分共155个小项目,涵盖了用户电气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

3.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1)预防性试验普遍超周期。客户的管理层对安全用电的理解深度不够,只重视使用而忽视了管理和维护,更有为数不少的决策者根本不知道电气设备需要预防性试验的概念,形成了一个长期重用、轻护、不管试的局面。几乎所有的客户除在投产前因电力部门强制进行了一次交接试验外,再没有进行过周期性的预防性试验,不清楚自己的设备的健康状态,不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消除,其结果是造成设备事故不断,不仅影响了自身的连续生产,甚至发生了多起因客户事故冲击电网的事件,影响了电力系统的安全。

(2)对供电线路的维护基本上属于被遗忘的环节。多数客户不明白自己不仅对线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也有对线路进行日常巡视及维护的责任,但实际结果是线路多处走廊被侵占、金具被偷窃、杆塔歪斜、对地距离不够等现象十分严重,同时线路(包括用户厂区内线路)金具锈蚀、拉线松弛、多种用途的导线(如电话线、有线电视线)在不知情的情况同杆混杂的现象较为普遍,不但造成客户严重的、潜在的安全责任,而且也给维护带来极大的不便。

(3)对设备的反措内容不了解,反措项目落实不力。

(4)防污闪措施不到位。高载能客户全部属于高污染企业,其生产过程中自身生产的粉尘具有数量大、颗粒小、附着力强、电导率高等特点,在电气设备自身电场的作用下,极易吸附在电气设备的表面且难清除,有些客户防污方法全部是不定期地采用人工清扫的方法且清扫不及时、不彻底,尤为严重的是相当一部分客户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用电与生产的关系,采取了清扫服从生产的错误做法,没有一个客户采用其它先进的防污措施,如使用防污闪涂料、采用防污闪伞裙等。

(5)对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缺乏必要的手段和仪器。

(6)档案及基础资料管理混乱。

(7)绝大多数客户缺乏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及必需的一些专业规程、标准等。

(8)相当一部分客户对电气作业所需的安全工器具重视不够,工器具无专门存放地点,数量上不足且多数不进行周期性检测和试验。

(9)相当一部分客户的电气操作人民无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专业技能需极大提高。

(10)多数客户的避雷器没有安装记数器或漏电流监测仪。

(11)低压用电的电源箱等均不做箱体接地的处理,均不安装触电保安器且私拉乱接现象十分普遍。

二、解决评价中发现问题的对策

开展对客户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要进一步解决客户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优化电力市场安全用电的环境,为实现客户和供电部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创造条件。为此,根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经过评价小组的认真分析研究后,乌兰察布电业局针对检查中发现各客户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客户对照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发文之日起)认真进行整改完善,有关管理单位将随时跟踪了解整改完成情况。对整改完成不力或因此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将依照电力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直至解除供用电合同。

整改的措施要求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特别突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求客户不仅要加强设备治理,整治环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要求客户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现场运行检修规程,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以求从根本上改善客户的安全生产局面。为此对各客户形成整改通知书65份,共计文字性意见1590条,其中:重要意见143条,整改建议65条。

三、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效果

通过对用户的安全工作评价,发现了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起到了预知事故的作用,为生产决策提供了依据。

通过安全评价和整改,有利于推动客户建立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用电基础,使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评价中专家组和客户交换意见的过程是一次深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客户领导、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

专家组代表电力系统无偿的、主动服务客户安全用电工作,深受客户欢迎,感动了客户,加深了双方理解与沟通,增进了感情,增强了信任,推动了今后双方的良好伙伴合作关系。

随着整改工作的开展,和去年同其相比,客户侧事故跳闸次数在客户数量增加20%的情况下,跳闸次数却下降26%。有理由相信,随着客户的深入整改,其事故将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