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工地施工用电安全

a)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要求安全施工。
b)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c)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d)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e)配电箱必须设两级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f)一切用电的施工机具运至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其绝缘电阻及检查各部分电气附件是否完整无损,绝缘电阻小于规定或电气附件损坏的机具不得安装使用。
g)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气保护由于施工现场使用专用变压器,其中性点直接接地,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由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现场适宜接零保护,并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供电系统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线必须与专用变压器的接地网可靠地连接,并在线路的首端(现场配电房),中端和末端重复接地,而接地电阻总电房不得大于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于10Ω。
h)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流,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其分配电箱和用电机具电箱开关安装好后应立即作好电箱同开关的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机具操作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并严禁用四蕊电缆外加1条电线作五蕊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色线只能作用电器的保护线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有工作电流流过。
i)供电线路架设采用电杆配以街码或沿建筑物外墙安装街砖敷设。线路距地一般4米,横跨通车道路距地6米,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订立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
j)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开关,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0米,要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伏。
k)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l)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m)用电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线路和开关箱,停用的设备必须接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对用电过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和解决。
n)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o)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及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装和架设,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的"三级"保护措施,要对所有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所有电掣箱均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有统一编号,有管理负责人。严禁电线随地走,发现使用线路有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应立即撤换。
p)所有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铜线代替熔丝。
q)手持电动工具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按其容量使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且不得随意接长和调换。漏电保护开关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5的。
r)架空拉设的电线严禁直接挂在脚手架上,橡皮线通过走道等位置时,必须加设胶套管,以防压裂漏电。
s)加强施工照明管理,除确保施工部位有规定的照度外,照明用具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每一分隔(室或间)设漏电保护开关和电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