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与使用(一)

        一、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义
        1.1定义: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 。
        1.2 分类: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 。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绝缘安全工器具分基本和辅助两种绝缘安全工器具。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如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绝缘罩等。
        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胶垫等。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二、安全工器具管理中各级人员的职责
        2.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足额配置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安全工器具。
        2.2 安全监察部门是本企业范围内安全工器具全过程管理的归口监督部门,监督各级各部门对安全工器具的招标、购买、配置和补充工作。
        2.3 修试部门是本企业安全工器具试验归口单位和试验技术监督单位。
        2.4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标准
        3.1 各单位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和贵州电网公司电安生[2003]19号文件《变电站安全工器具、标识牌基本配置要求》的规定,根据电力生产场所中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防护性能的安全工器具。
        3.2 安全工器具的材质、式样、标识和颜色必须符合南方电网和本单位的有关要求,满足岗位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10kV--绿色、35kV-黄色、110kV-红色、220kV-蓝色、500kV-白色)。
        3.3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种类、数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新、补充。
        3.4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安全工器具。
        3.5 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需要进入的电力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
        3.6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施工管理单位(发包方)应监督施工方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安全工器具。
        四、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4.1 保管人员应了解、熟悉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性能,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要求、存放标准进行保管。
        4.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4.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置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4.4 定期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有统一格式的试验合格标签,不宜贴标签的应将试验合格标签张贴在存放处明显位置。标签应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干胶或挂牌制成的标志牌。
        4.5 安全工器具应分类放置在对应标志、编号的位置。房间内必须设有统一格式的安全工器具清册、外观检查和定期试验记录表。
        4.6 经检验不合格的、有效期已过的、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暂停使用的、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同一房间,严禁继续使用。
        4.7 对检查、试验有缺陷、故障的安全工器具,在不影响使用性能和技术参数前提下,可由使用单位自行维修,否则应送生产厂家修理。检修或更换关键零部件的,应重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8 运输过程中应将绝缘工器具装在专用的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污损。
        4.9 工作车辆回场后,绝缘工具必须放回专用工具房保管,进行干燥处理,禁止滞留车上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