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

词典名字:

缓刑

词典发音:

huǎn xíng

注音:

ㄏㄨㄢˇ ㄒㄧㄥˊ

成语繁体:

緩刑

词典解释

缓刑[ huǎn xíng ]

⒈  法律名词,即受刑之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时期内暂缓执行。

probation; temperarily suspend the execution of a sentence;

引证解释

⒈  放宽刑罚。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
贾公彦 疏:“三曰缓刑者,谓凶年犯刑缓纵之。”
汉 刘向 《说苑·贵德》:“孝宣皇帝 初即位,守廷尉吏 路温舒 上书言尚德缓刑。”
明 方孝孺 《凝命神宝颂》:“上帝之心,恶杀好生。皇宣慈惠,任德缓刑。”

⒉  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犯人所判处的刑罚延期执行或不执行。缓刑期间,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网络百科

缓刑 (刑法用语)

  •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近音词、同音词
  • huǎn xíng缓行
  • huán xíng环形
  • huān xìng欢幸
  • huān xīng欢兴
  • huán xíng轘刑
  • huán xíng环行
  • huàn xǐng唤醒
  • huǎn xǐng緩醒
  • huǎn xíng緩行
  • huān xìng歡幸
  • huàn xíng幻形
  • huǎn xǐng缓醒
  • huàn xíng换型
  • huán xíng環行
  • huǎn xíng缓刑
  • huǎn xìng缓性
  • huān xīng歡興
  • huàn xǐng喚醒
  • huǎn xíng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