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

词典名字:

大理院

词典发音:

dà lǐ yuàn

注音:

ㄉㄚˋ ㄌㄧˇ ㄩㄢˋ

词典解释

大理院[ dà lǐ yuàn ]

⒈  清朝末年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不服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判决的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用。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引证解释

⒈  清 朝末年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不服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判决的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用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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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

  • 大理院,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为大理院。置正卿、少卿为主官,下有刑科、民科推丞各一人,推事二十五人,余有典簿厅都典簿、典簿、主簿及录事。
  • 附设总检察厅,有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以及主簿、录事、看守所所长等。仿西方司法独立,规定其职权为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与旧大理寺仅有审核权者不同。
  • 近音词、同音词
  • dà lǐ yuàn大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