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

词典名字:

刺史

词典发音:

cì shǐ

注音:

ㄘˋ ㄕˇ

词典解释

刺史[ cì shǐ ]

⒈  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官名。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 汉武帝 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 改称州牧, 哀帝 时复称刺史。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职权益重。 隋炀帝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 宋 于州置知州,而无刺史职任,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 元 明 废名,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县令、録事、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隋以后刺史》:“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 魏 晋 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 隋 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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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

  •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 近音词、同音词
  • cǐ shí此时
  • cì shì赐谥
  • cī shī疵失
  • cì shǐ刺史
  • cí shì慈氏
  • cí shǐ词史
  • cì shì赐氏
  • cí shí瓷实
  • cí shì詞侍
  • cì shì次事
  • cí shì词侍
  • cì shí赐食
  • cì shì赐示
  • cí shì雌视
  • cí shí磁石
  • cì shì次世
  • cí shí慈石
  • cì shì刺螫
  • cí shì辞世
  • cí shì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