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拼音 [jù] [jū] 注音ㄐㄨˋ ㄐㄨ
总笔画16画
简体部首扌部 部外笔画13画
总笔画 16画
繁体部首手部
仓颉QYPO
郑码DIGQ 四角51032
结构左右 电码2354
统一码64DA
笔顺一丨一丨一フノ一フ一ノフノノノ丶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jū(ㄐㄨ)

⒈  均见“据”。

统一码

據字UNICODE编码U+64DA,10进制: 25818,UTF-32: 000064DA,UTF-8: E6 93 9A。

據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據字收录于 标准字体

异体字

㨿𢴃𢷛

详细解析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據

據【卯集中】【手部】 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说文解字

據【卷十二】【手部】

杖持也。从手豦聲。居御切

说文解字注

(據)杖持也。謂倚杖而持之也。杖者人所據。則凡所據皆曰杖。據或作据。楊雄傳。三摹九据。晉灼曰。据今據字也。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是叚借拮据字。从手。豦聲。居御切。五部。